联系电话:027-85881866 欢迎访问武汉土木建筑学会官方网站!

湖北省土木建筑学会改革方案

发布时间:2005-04-14 00:00:00

     2001年以来,我会根据中国科协《关于推进所属全国性学会改革的意见》,结合学会自身特点和存在的问题,在学会改革方面作了一些探索。根据湖北省科协的要求和我会实际情况,现提出我会改革方案,提请会员代表大会予以审议通过。
    一、改革的指导思想
    以邓小平理论和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为指导,紧紧围绕我省建设工作重点,以广大会员和科技工作者为主体,坚持解放思想、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,坚持科学发展观,正确处理改革、发展、稳定的关系,增强改革意识,加大改革力度,提升学会自我发展能力,为全省经济建设作出新的贡献。
    二、改革的总体目标
    1.加强和改善党对学会工作的领导,确定正确的办会方向,使学会成为党和政府联系科技工作者的桥梁和纽带;
    2.建立以会员为主体、体现现代科技社团特点的学会组织体制和管理模式,真正把学会建设成“科技工作者之家”;
    3.逐步建立和完善适合学会发展的自立、自强、自律的运行机制,努力扩大学会的影响,提高学会的地位,增强学会的活力;
    4.改进和丰富学会活动的方式和方法,提高学术活动的质量和水平,增强学会的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,树立学会的学术权威和鲜明的社会形象。
    三、改革的主要内容
    1、优化学会组织结构
    ①优化学会组织结构,实现各分支机构的组织健全,是学会组织体制改革的切入点和突破口。要按照国家制订的学科分类标准和管理原则,依据市场经济体制和科技发展的需要,对我会部分分支机构进行必要的整改或重新组建。各分会、专业委员会是学会开展活动的基本单位,它代表一个学科或行业领域,作为基层学术组织,如果不能正常地开展活动,就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该学科或行业领域的学术气氛不活跃,从而影响学会战斗力和影响力的发挥。因此,必须对那些基本没有开展活动的分会、专委会进行整改或重新组建,必要时可考虑更换挂靠单位,力争改变现状,使各基层组织健全起来,正常开展各项工作和活动。
    ②优化理事会结构。理事会应形成一个多层次、有代表性、学术上有权威、活动能力强、且相对稳定的核心力量。要特别注意吸收具有一定学术造诣和组织活动能力、又热心于学会工作的中青年科技工作者、企业家为理事会成员,进一步优化结构,使学会工作充满生机与活力。
    ③建立和完善多元结构的会员组织体制
    会员是学会存在和发展的主体和依靠力量,建立以会员为主体的组织体制,在组织设置、资源配置、工作部署、开展活动等方面,充分体现以会员为主体的原则,认真落实会员的权利和义务,定期向会员征求意见,接受会员的监督,使会员具有荣誉感和责任感,自觉遵守学会章程,积极参加学会活动,按期缴纳会费。
    优化会员结构,建立多元结构的会员制度,以适应科技队伍结构、流向、分布和就业出现的多样化趋势。除现有的个人会员和单位会员外,还应考虑逐步发展学生会员、外籍会员,设立资深会员,对符合特定条件的授予荣誉会员,实现学会会员结构的多元化,以有利于开展多层次的学术交流活动。要注重吸收土木建筑工程界的高新技术企业、民营科技企业及其企业家、科技人员作为本会的单位会员和个人会员,扩大会员覆盖面。
    2、建立适合学会特点的管理模式
    ①完善学会的决策、执行和监督体制。充分发挥会员代表大会的决策作用,发挥理事会、常务理事会的执行作用和广大会员的监督作用。理事会、常务理事会应切实行使其领导职能,真正体现民主办会的原则,进一步建立健全各种会议制度,确保学会的各项活动纳入民主决策、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管理模式。
    ②加强学会秘书处的内部改革,建立“为会员服务”为基本职责的学会办事机构,实行固定与流动相结合、专职与兼职相结合的用人方式,建立一支精干、高效的专兼职工作人员队伍。学会专、兼职工作人员应逐步向选聘制和招聘制方向过渡,签订合同,年度考核,定期奖罚,随着学会经济实力的增长,不断改善办公条件。
    ③建立学会活动评价指标体系,完善学会宏观管理制度。对学会及各分会、专委会、编辑部的主要活动定期进行评估,推动学会管理工作民主化、科学化、规范化和制度化。在评估的基础上,学会定期制定出对各分会、专委会、编辑部奖励、支持或帮助、告诫以至注销等办法,逐步形成学会对所属分支机构动态管理的格局。
    3.丰富活动内容,改革活动方式,提高活动水准
    ①坚持学会活动社会化的方向,进一步加强学会与相关政府部门、企业、科研单位、院校的有效合作,使更多的科技人员参与到学会组织的活动之中,充分体现学会是政府联系企业的桥梁纽带,提高学会的影响力。
    ②建立产、学、研相结合机制。加强学会与企业的合作,发挥学会人才与技术的优势,共同进行技术开发和解决生产中的重点技术问题,实行互利互惠。
    ③加强兄弟学会之间的联系与合作。根据未来学科发展趋势,在学科相近、优势互补的原则下,可组建既相对独立又相互依存的新型学会联合体,这样,有利于科技工作者更广泛的相互联系和学科之间的交流与沟通,更好地发挥资源优势,推动科技发展。
    ④可尝试学会与行业协会联合。充分发挥行业管理与人才、技术资源相结合的优势,为行业主管部门承担更多技术管理职能。
    ⑤加强与国际土木建筑界的合作与交流,不断扩大国际交往。
    ⑥开展多层次学术活动。应根据不同内容,采取多种形式,活跃学术思想,鼓励创新意识,改变学术活动方式单一的弊端。在活动的选题上,要根据行业的热点、难点问题,有针对性地开展学术交流活动,使学术活动更加适应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需要。
    ⑦加快学会的信息化建设,以现代信息技术和网络技术为手段,加强学会信息资源的开发和应用服务,建立和完善学会独立网站及学会各种信息库,构筑多层次学会信息平台,促进信息资源共享,提高工作效率。
    4.树立经营学会观念,增强自主发展能力
   树立经营思想,开辟多元化经费来源。应利用专业人才优势,加强技术咨询服务、科技刊物出版、技术培训、科技展览、新技术开发与推广、学术课题研究,以及承担政府部门和企事业单位委托的任务等,拓宽学会经费来源渠道,积累资金,为学会的持续发展奠定较雄厚的经济基础。
    在市场经济体制中,学会一方面要加强资金运营,在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,做好资金的增值。另一方面,应按照学会章程的规定,明晰学会资产产权关系,建立规范的资产管理制度,防止学会资产流失。
    要逐步建立对各分支机构的经费资助制度,在资金允许的情况下,通过对分支机构实行重点扶持、定期支持、择优奖励等办法,充分发挥资金投入的导向作用,加强学会的发展。
    四、改革的措施
     1.推动学会活动社会化
    学会工作是社会性工作,学会的体系是开放的体系,要以更加开放的姿态开展学会的活动。学会要积极与相关政府部门、设计科研院所、高等院校、企业单位保持密切联系,共同开展各类活动,使学会的活动取得社会各界的支持。
     2.逐步拓宽学会的职能
    随着政府职能的逐步转移,积极主动争取更多的职能。
    ①参与职业资格和执业资格的岗位培训和继续教育。
    ②开展推荐性标准、新技术标准、技术指导性规范、规定的编制与培训职能。
    ③承担重大项目的评估、科学论证、技术鉴定等职能。
    3.努力扩大国际交流与合作
    学会是国际民间交流的主要代表,有着独特的优势。应积极主动与国外和境外相应学术团体取得联系,寻求合作渠道,推动学会活动国际化。
    ①扩大与周边国家学术组织的交往,目合作和深层次的学术研讨。
    ②积极参加国际学术交流会议。包括互派代表团,开展项
③多渠道组织专题性学术考察和新技术交流。
    4.推动学术活动多样化
    ①学术会议和学术期刊作为学术交流活动的两大支柱,应努力提高质量和水平。学会及分支机构可采取多种形式,活跃学术思想,鼓励创新性思维。
    ②扩大学术交流覆盖面,不断增加学术论文在学术交流活动中的比例。对当前建设工作中的热点、难点问题要及时组织交流研讨,为政府、企业提供决策依据。
    ③缩短学术期刊出版周期,扩大期刊发行,严格论文评审的公正性,提高编辑素质,逐步提高期刊影响力。积极探索学术期刊国际化的途径。
     五、改革的步骤
      1.成立改革领导小组。人员由正、副理事长、秘书长及专家组成,具体领导学会改革工作。
    2.对改革内容要逐项深化具体,提出分年度实施要求,力争通过5年努力,使学会工作面貌有一个根本性的改变,实现可持续发展。
    3.具体步骤安排如下
    2004年5月至2004年底为准备阶段。起草、讨论、制定改革方案。
    2005年3月提交第九次会员代表大会讨论通过,颁布实施。
    2005年3月至2005年底为过渡阶段,初步完成学会内部各项机制的充实、调整、完善。
    2006年至2007年底为全面实施阶段,各项改革效果显现。
    2008年为巩固提高阶段,并接受湖北省科协的检查评估和验收。
     六、改革的组织领导
     我会的改革工作在湖北省科协和建设厅的领导下进行,在学会理事会和常务理事会的具体领导下,由学会改革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此项工作。
学会秘书处具体负责学会改革的组织实施工作。
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二OO四年十二月十日

湖北省土木建筑学会改革方案