武汉土木建筑学会会费管理办法
发布时间:2024-05-22 16:43:23
根据省民政厅、财政厅关于调整社团会费政策的相关通知,为进一步规范我会会费管理,结合我会实际情况,现制定我会会费管理办法:
一、关于会费管理
(一)按照国家法律、法规、规章的有关规定,健全财务制度,加强财务管理。
(二)会费使用湖北省民政厅统一印制的会费收据;接受登记管理机关和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。
二、会费缴纳标准和使用范围
(一)会费缴纳标准:
1.理事长、副理事长每年缴纳会费5000元;
2.常务理事每年缴纳会费4000元;
3.理事每年缴纳会费3000元;
4.个人会员每年缴纳会费20元。
同时具备以上1-4条中2条以上者,按最高标准条件缴纳会费,不重复缴纳会费。
(二)会费使用范围
本会及各分支机构开展与其宗旨任务相关的各项活动开支,包括组织学术交流、科技创新、科普宣传、考察学习、评先表彰等经费。
工作人员经费开支。包括工资及劳务费用等开支。
公用经费开支。包括租用办公用房、物业管理、购置办公设备、办公用品、水电费、会务、差旅费等经费。
三、会费缴纳时间和方式
1.会费按年缴纳,每年6月30日前缴纳当年的会费;
2.会费由我会统一收取,由学会开具“湖北省社会团体会费专用票据”。
3.户 名:武汉土木建筑学会
开户行:中国建设银行鄂城墩支行
行 号:850267
账 号:42001186144050001090
四、本办法自2023年5月31日会员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执行。
一、关于会费管理
(一)按照国家法律、法规、规章的有关规定,健全财务制度,加强财务管理。
(二)会费使用湖北省民政厅统一印制的会费收据;接受登记管理机关和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。
二、会费缴纳标准和使用范围
(一)会费缴纳标准:
1.理事长、副理事长每年缴纳会费5000元;
2.常务理事每年缴纳会费4000元;
3.理事每年缴纳会费3000元;
4.个人会员每年缴纳会费20元。
同时具备以上1-4条中2条以上者,按最高标准条件缴纳会费,不重复缴纳会费。
(二)会费使用范围
本会及各分支机构开展与其宗旨任务相关的各项活动开支,包括组织学术交流、科技创新、科普宣传、考察学习、评先表彰等经费。
工作人员经费开支。包括工资及劳务费用等开支。
公用经费开支。包括租用办公用房、物业管理、购置办公设备、办公用品、水电费、会务、差旅费等经费。
三、会费缴纳时间和方式
1.会费按年缴纳,每年6月30日前缴纳当年的会费;
2.会费由我会统一收取,由学会开具“湖北省社会团体会费专用票据”。
3.户 名:武汉土木建筑学会
开户行:中国建设银行鄂城墩支行
行 号:850267
账 号:42001186144050001090
四、本办法自2023年5月31日会员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执行。